公***利益的定义
公***利益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它不同于国家利益和集团(体)利益,也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同利益,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实体上的***享性等特征,如何识别公***利益是司法和行政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从汉语的构词方式看,公***利益属于偏正结构,可以分解为“公***”和“利益”两部分,其中“公***”是用来修饰“利益”的。其实,“公***”主要是指利益的“受益对象”,而“利益”才是真正的内容,所以,公***利益的不确定性主要就表现在“公***”的不确定性和“利益”的不确定性。
扩展资料:
利益具有以下特性:
1、客观性。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认为的利益的最大特性。即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是真实存在的,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主体性。西方学者比较强调这一点,比如,耶林内克就认为,利益是一种离不开主体对客体之间所存在的某种关系的价值形成,是被主体所获得或肯定的积极的价值。如此,利益即和主体的价值(感觉)产生密切的关联。价值的被认为有无存在,可直接形成利益的感觉,这一切,又必须系乎利益者(即主体)之有无兴趣的感觉。
3、社会性或者叫做环境性。即客体对主体的有意义,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为当时的社会客观事实所左右,2005年以前有意义,不代表2005年也一定有意义,在2005年时没有意义,也不代表着2005年后就一定没有意义。因此,利益的判定往往必须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无法一以贯之而予以测定,是弹性的、浮动的受到一些判断利益的要素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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