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普遍接受、广泛适用、法律的基础、具有强行法性质。

1、普遍接受:国际法基本原则是被各国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无论国家的大小、政治制度或文化背景如何,具有普遍性和普适性。

2、广泛适用:国际法基本原则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的各个领域。无论是政治、经济、社会还是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都能提供指导和规范。

3、法律的基础: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了国际法体系的基础。是国际法的核心要素,对于国际法的形成、适用和解释具有重要意义。

4、具有强行法性质: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即对各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