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律所的律师可否分别担任同一个民事案件的2个被告代理人?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很多朋友对于同一律师事务所是不是能够去分别担任同一个民事案件的两个被告代理人这个问题是非常好奇的,实际上,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这种行为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因为这已经触犯到他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属于双重代理,是不能够允许的。
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别担任同一案卷的双方代理人的行为是属于双重代理是不合法的,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重视,也必须要注意,不过有些地区比较特殊,因为在很多不发达的县城律师的数量是非常稀少的,所以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同一个律师可以担任同一案件双方的当事人的代理人,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征得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并且指派不同的律师进行相关的代理工作。
因此我们必须要明白这些问题,因为这明白这些问题之后,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才有可能帮助我们取得最终的胜利,这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同同一家律所的律师分别担任同一个民事案件的两个被告的代理人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由于很多贫困的地区本身是缺少律师的,所以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允许存在这样行为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分析,这对我们还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明确的知道同一律所的律师是不能够去担任同一个民事案件的两个被告代理人的,因为这个在一定原则上是触犯到了双重代理这样的罪名,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偏远山区等这些地方缺少律师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去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