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冷静期该如何处理

离婚冷静期的操作如下:

1、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双方要***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4、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如果30天内,双方***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夫妻对于夫妻***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再离婚的

3、夫妻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