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法律责任作为违法者因违法行为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不利后果,包含了法律制裁的可能,但并不等于法律制裁的实现。比如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因此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而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包括行政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违宪制裁。考试中,需要重点掌握法律制裁的种类。
(一)行政制裁。1、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二)刑事制裁。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三)民事制裁。如恢复财产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损害赔偿;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支付违约金;责令排除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告诫;责令停业、停产或搬迁等。
(四)违宪制裁。制裁的形式主要有:撤销或改变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与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罢免违宪的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等。实施违宪制裁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