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是依据什么制定的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产业部关于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经营者应具备条件法律适用解释的通告》、解说《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计算机软件 保护条列》、《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