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处理机构不同、受理范围不同、处理方式和时效不同,法律效力也不一样。另外,仲裁和诉讼的管辖权也有差异。
诉讼和仲裁是两种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诉讼是通过法院系统,由法官作出裁决来解决纠纷的过程。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费用,并且公开审理。仲裁则是通过一位中立的仲裁员或仲裁团队来解决纠纷,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通常更快速、私密,并且当事人可以选择专业领域的仲裁员。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应考虑多个因素,如纠纷性质、成本、时间、保密性和当事人的偏好。
仲裁的程序是: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3、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综上所述,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手段,两者在管辖范围、受案范围、处理程序、裁定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仲裁受理的范围比诉讼要小,仲裁的时效也较短,通常是一年,而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三年。在法律效力上,诉讼要比仲裁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