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是什么?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意义有:
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当今世界,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发展道路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制度模式和法治体系。提出这个总目标,就是要明确宣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坚定不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二、规划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领域,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三、反映了我们党治国理政思想的重大创新
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我们党对法治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四、体现了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联系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国家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最基本的手段。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就是考虑这个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衔接,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