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电脑拿到公司办公,被盗,公司有责任吗?

1、如果当事人的电脑并非是应公司的要求,为了履行职务行为而带到公司的,那么当事人的电脑在公司丢失,公司对此不负有任何过错或者说仅限于没有提醒或制定制度要求不得将私人物品带至公司否则后果自负的瑕疵过错,对此,公司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者即便承担责任,也仅仅为少量的责任。

2、公司对于当事人的私人物品不负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保管或看管义务。对于电脑被盗窃的问题,当事人应当仅可以在报警后,由警方侦破案件后,向盗窃电脑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主张退赃、退赔。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6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10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