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需要开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再审申请的,一般会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书面审理,由法院组成合议,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一、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是什么

1、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理:

(1)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2)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再审案件怎么收费

再审不需要交诉讼费,但是特殊情形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依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据此,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而由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负担案件受理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