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的主办单位是指?
研学活动的主办方是指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
根据《意见》要求和研学旅行工作实际,学校作为研学旅行主办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中小学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工作规程,规范研学旅行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学校要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制订招标方案,对课程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3、学校应对中标的承办方提供的研学手册提出课程修订意见,并对修订情况进行审核。
承办方
指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或研学旅行专业机构。
根据《意见》和《研学旅行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承办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的招标要求参与公开竞标。竞标时应如实提供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研学旅行课程设计方案或研学手册、安全责任承诺书以及从业业绩证明。
2、选择确定合格的供应方,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对供应方的资格审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负责选择安排符合与供应方所签协议要求的、安全合格的交通工具,并按照规定配备司机。
4、要对课程线路进行实地勘察,根据线路勘察情况设计或修订课程方案或研学手册。
5、按照课程设计方案和《意见》与《规范》的相关要求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6、组建课程实施导师团队,对团队成员进行课程培训和安全责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