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动物保护法

中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中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通过。从1988年到2016年,我国有关动物保护及规范操作的法律文件不断出台。除《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外,还分散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国家和部门的其他法规中。其中的立法思想大多以管理动物带来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保障居民安全为宗旨。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立法直到21世纪才被正式提出,2009年提出了《中华人民***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2010年又提出了《中华人民***和国反虐待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开始重点关注动物保护的立法及相关问题。

动物保护法为什么不通过?

国外的动物保护立法实践至今已有近200年的历史,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亦日趋完善。而在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起步较晚且进展缓慢,对动物福利及权利方面的立法更为欠缺。尽管不少专家、学者为推动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做了很多努力,但立法进程仍很艰辛。

事实上,中国保护动物的思想自古就有。儒家“恩至禽兽”的生态哲学,体现了中国古代人类与动物关系的深刻思想渊源。各朝各代也有许多关于保护动物的立法。在动物保护立法问题上,存在两种派别,即“动物福利”派和“动物权利”派,这两种派别在对动物保护的认知上具有不同的倾向,其核心立意有着本质差别。

动物保护话题在我国受到了广泛关注,但我国的动物保护法还停留在纯粹的“物”的阶段,虐待动物不违法,人们无需负担任何积极照顾动物的严格法律责任。《宪法》第9条亦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其保护范围较为狭窄。

真正称得上被“保护”的只有野生动物,但是即使是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也十分有限。受到国家和地方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的动物品种只是我国所有动物品种数的十分之一。关于动物保护问题,人们的价值观并没有形成社会***识。现在最迫切的不是对立法的推进,而是对动物保护观念的普及,从思想上引导民众去善待动物。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