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