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资本金比例

各行业固定资产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1、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2、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3、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4、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6、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资产资本金的来源范围如下:

1、项目资本金对投资项目来说必须是 非债务性资金 ,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债务和利息;

2. 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等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3.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

4.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统筹使用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可按有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综上所述,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一)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按本办法要求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未尽职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对借款人和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监控的;

(五)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