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阴性入户消杀是不是抄家
对阴性入户消杀是不是抄家
不是抄家
这个文件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本来是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而发,没想到,公众对这个文件的关注点却转到了“入户消杀”上。
让公众转移关注点的是“通知”中提到的一个“科学证据”: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常温条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时间短,1天内全部失活。
新冠疫情暴发两年多来,国内发生疫情后,对确诊者、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均采取集中隔离措施,所谓一人感染,全家隔离。而按照“最新研究结果”,家庭成员离开居住环境1天后,室内常温下的新冠病毒就会全部失活,对室内进行无差别消杀是否还有必要?
在今年上半年的疫情中,国内多地“入户消杀”的视频成为了中国居民的噩梦,个别地方甚至加码到“一人阳性整楼入户消杀”。当家这个最后避风港也失守了,“入户消杀”就成为人们对新冠病毒的恐惧之源。
随着社会舆论对入户消杀的激烈批评,国家相关部门也对“消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沟通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批示,要求“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和流程执行”,同时也呼吁公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消毒工作”。
在“最新研究结果”的科学指引下,《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判定为低风险的进口非冷链物品,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即使是高风险进口非冷链物品,只要是不适宜预防性消毒的,也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视情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置。
科学已经改变了对进口物品的防控措施,相应的,与中国居民日常生活更加息息相关的各种消杀的措施,更应尽快进行相应调整,使之更加符合科学,也可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
在6月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入户消杀依旧是标准操作: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转移后,应对其居住地、活动地及其他可能被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国内某地发生疫情后的消杀队伍
图片来自网络视频截图
在这一点上,上海已经走在了前面。“医学界”注意到,上海市环境整治消杀工作专班、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专门发布工作提示,对科学规范消毒,上海市爱卫办强调要牢记“六不”:
不使用消毒剂直接对人喷洒;
不对室外空气进行消毒;
不对外环境(绿化、道路、墙面等)进行大规模消毒,包括用无人机、“大炮车”以及对道路播撒生石灰等;
不使用消毒无效的方法(如用烟雾机、弥雾机)进行消毒;
不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
不往下水道大量倒消毒剂、投消毒片。
“医学界”认为,有了“最新研究结果”,“不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这一条,还可以进行更精准的表述,在居民被集中隔离后,其居住环境的“室内”不再进行空气消毒,是否可以进一步进行明确?毕竟入户消杀涉及到的不仅是“消杀”的科学问题,还涉及到“入户”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