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的案例

资料: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伤熊事件北京电视台“特别关注”对刘海洋采访记录

刘海洋,男,1980年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青团员,1998年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已被学校推荐为硕士研究生。父母离异,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

2月23日,刘海洋用火碱和硫酸残害北京动物园黑熊的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指挥中心、动物园派出所***接到社会各界群众电话300余个。

2月26日,笔者在西城分局看守所见到了刘海洋。面对笔者的提问,刘海洋显得异常平静。

“我母亲告诉我,在我出生第100天,父母就离婚了,母亲为了我至今没有结婚。我只知道父亲姓刘,其他一概不知。母亲每月挣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挣钱不多。为了能补贴家里的生活,母亲退休后,又找了个临时工作。母亲一直对我特别关心,教我怎么为人处事,对学习上管得更严。上初中时,一次放学后,我没做作业,却跟别人去打雪仗,回家后,被母亲骂了一夜。

“我们家从来不外出吃饭。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家里穷,看别人吃冰棍,自己却买不起。

“我从小就喜欢小鸡、小鸟等小动物,自己家也曾养过鹦鹉。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动物玩具,但家里没有钱,买不起,只能买一些卡片。“我就是在书上看到介绍熊的嗅觉特别灵敏,分辨能力特别强,所以就想试一下。第一次我在动物园熊山向熊倒了火碱后,看到熊没什么反应。于是我第二次又想用硫酸试一下,因为硫酸有气味,熊应该能闻出来。

“我虽然学的是电机专业,可对专业却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是生物学。我业余时间看专业书很少,但看生物、化学方面的书却很多,对于武侠、爱情方面的书更是从来不看。

“我知道这样做是违法。我在大学也学过刑法,但没能想到我做的事后果会这么严重。我非常后悔,我感到对不起母亲、对不起学校、更对不起社会,我要主动认罪,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据了解,刘海洋平时只喜欢看书,但与生物和专业无关的内容从来不看。无其他业余爱好,体育也不行,社会上也没什么朋友,在班里也只有一两个好朋友。他两周回家一次。其生活过于闭塞,平时也不和同学聊天,更没有女朋友,没谈过恋爱,“我连想都没想过”。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预审大队负责审理此案的陈警官介绍说,他从警13年,在预审岗位工作了6年,却是第一次接触到此类案件。陈警官说,刘海洋进来以后,态度挺好的。他对所做过的事也全都承认,并能配合公安的工作。

北京动物园发生“硫酸伤熊”事件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北京电视台BTV-5频道今天(2月27日)中午12:30的《特别关注》栏目中,播出了对此事当事人--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四学生刘海洋的采访:

北京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火碱和硫酸残害北京动物园5只熊的事件曝光后,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这次事件的主人公:刘海洋却一直仿佛雾里看花,究竟什么心态促使他采取这个行动,现在他是什么状态?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串串疑问摆在观众朋友和记者面前。昨天记者终于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见到了嫌疑人刘海洋。

这就是此次熊事件主人公犯罪嫌疑人刘海洋,1980年出生于北京海淀区,***青团员、自幼在北京上学,1998年考入北京某名牌大学电机系,学校已推荐为研究生。

记者:最初有这想法是什么时候为什么这么想?

刘:最初大概就是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吧,当时报道上说熊的嗅觉比较灵敏,比较聪明能辨别出不同的气味,也就是为了看看熊能不能知道……

记者:熊能不能什么,再大点声好吗

刘:熊能不能辨别……因为酸有一点气味

记者:那你做了什么样的准备?准备什么时候去动物园

刘:先是买了些碱后又买了瓶酸去了两次

记者: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刘:一月中旬

记者:当你泼了碱之后黑熊是什么样的情景记得吗

刘:大概闻了闻舔了舔吐了最后没有喝

记者:那你第二次去是什么时候隔了几天

刘:30天左右

记者:这次带去了什么

刘:是一瓶酸硫酸倒在了一个杯子里边,然后又从杯子里倒出一点200毫升左右,把这个杯子倒在熊山里杯子里有点水

记者:是什么样的水饮料还是普通水?

刘:是普通水

记者:这次倒进去熊是什么反应

刘:跟地上滚了几下,旁边又一只熊过来舔了几下

记者:你曾经被酸和碱烫过吗

刘:烫过

记者:这是什么烫的

刘:大概是酸

记者:你当时被抓住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刘:确实……确实完了

记者:完了什么完了

刘:什么都完了

记者:能跟我们说说你家的情况吗

刘:我现在和我母亲和我姥姥一块过,父母很小很小就离异了,以前花费了不少努力,而且妈妈跟我吃了不少苦

谈到自己和家庭,刘海洋的话总是断断续续,他说在他出生100天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母亲至今未嫁,对于父亲,除了知道姓刘就什么都没有了,母亲挣的不多退休后又找了个临时工作,对他特别关心,管教也很严格。

刘:对不起……对不起妈妈对不起您

谈到妈妈刘海洋的眼圈湿润了,谈到老师和学校,刘海洋第一次向记者提出了一个请求。

我现在觉得忏悔这件事,希望您还是别提到我学校的名字

记者:你现在怎么想

刘:我现在认识到这是违法的犯罪的

好好坦白争取宽大处理

记者:你什么时候真的认识到的

刘:当时被关进来的时候吧,虽然是“人之初性本善”吧,但是我做的却是……

记者:是什么样的事呢

刘:是违背人性的事

思考:1,如何适用法律遭遇的难题 2,高学历不等于高素质 3,此案后续情况: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治. 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刘海洋伤熊案带来的思考

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很后悔。

如此可见,刘海洋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急需提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大学生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