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扩展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变动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现居住处所证明向新居住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居住证持有人到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后,有效期延长一年;逾期未签注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
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签注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签注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公***服务:
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就业服务,基本公***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办理我市《敬老优待证》并享有同等的优待政策,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服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