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规定18岁才算成年?
所谓成年,其实无非自我感觉和他者的眼光两个标准而已,如果一个人能做到自我感觉已经成年,同时在他人眼中也像个成年人的样子,他究竟是几岁其实根本无关紧要。但真正能做到这样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现代社会在成年标准上可谓非常之混乱,字典上对“成年”的解释是:指人发育到已经成熟的年龄,这似乎是个生理的概念,以水果来对比的话,瓜熟蒂落,更多意味着性的成熟,开始具备繁殖力,这个年龄不好推定,一些国家的法定婚龄只需要十来岁,而最年轻的妈妈据说只有八九岁。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18岁以上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该服兵役,可以考驾照、购买酒精饮料以及享有其他一些权利,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许算得法律上的成年标准。不过,18岁的孩子,通常还在念高中或刚刚考上大学,这个法律上的成年往往只是象征意义的,在父母、师长眼中,他们确乎还是没长大的孩子,甚至男女间过于亲密的交往都会被冠以“早恋”的罪名而横遭阻拦。
当然,前些年流行过一个词叫“早熟”,也就是说现在的孩子懂事越来越早,懂的事越来越多,也许今天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反而更像一个成人,靠肉体所做出的事和凭心智所说出的话足以让保守派瞠目结舌。他们大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早就比成年人还成年,确实,又有什么标准能够约束人的提前成熟呢?这算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则是新近的现象,很多而立之年的家伙赖在父母家中享福,不愿意出去工作,不愿意面对艰难的生存考验,宁可当一个永远不长大的宝宝。由此看来,成年与否至少可以有生理、心理和法律三个大概的标准。但这几个标准有的过于刚性,有的过于模糊,“成年与否”始终是现代社会难以概念化的一个问题,不问则已,一问必难两全。
成熟或幼稚是人的性格,无论“小大人”,还是“老顽童”,都与成年与否无关。抛开我们总结出来的三大标准不谈,还有办法进行“成年与否”的判断与自我判断吗?美国芝加哥大学最近开展了一项调查,结果是:大多数美国人认为,成年必须包括完成学业,有全职工作和开始养家糊口等几个基本条件。一个人步入成年要经历7大转变,这些标志性事件按重要性排列先后是——完成学业;获得一份全职工作;开始养家糊口;经济独立;与父母分居;结婚;生孩子。根据这个调查推算出的成年年龄平均在26岁左右。这倒并不奇怪,现代人读书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古人的十年寒窗,如果完成本科学业是成年的必要条件,那往往就得在22岁以后了,都市里的年轻人结婚很晚,生孩子就更晚,26岁能完成这一套已经很值得夸耀了。
这个调查显示出成年是个渐进的过程。在别人的眼中,怎样才算一个成年人,确实并不完全由生理年龄决定,而是由这些一件一件的事情堆积而成的。每完成一件事,在成年的楼梯上就多走了一级,这套判断标准还算是比较实用。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成年标准便是“成年礼”,中国古代的成年礼是冠礼,贵族青年在20岁行冠礼,标志着成年,《礼记·冠义》中甚至认为:“冠者,礼之始也”,可见其重要的象征意义。日本有个“成人节”,是在一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一,通常是1月15日左右,年满20岁的男女青年举行成年仪式,据说便是从唐朝传过去的冠礼的延续。其他如伊斯兰教和犹太教古老的“割礼”、某些少数民族的“成熟礼”等等,也可算作由仪式来确定成年的标准。南太平洋瓦努阿图岛的一些部落用藤索缚腿从几十米的高塔上往下跳来标志成年,这个仪式后来演变成为一个风靡全球的极限运动蹦极,这意味着在部落人的眼中,成年人必须具备足够的勇气。
“成年与否”也许可以由这五大标准来综合判断,生理的、心理的、法律的、实用的和仪式的,我们很难说哪个更重要。但有点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从18岁到26岁,还有其间一个重要的20岁,成年的年龄范围居然可以如此宽阔。转过头来想一想,所谓成年,其实无非自我感觉和他者的眼光两个标准而已,如果一个人能做到自我感觉已经成年,同时在他人眼中也像个成年人的样子,他究竟是几岁其实根本无关紧要。但真正能做到这样的人,却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