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法典的立身之本

平等是民法典的立身之本是最核心的中心思想。民法典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民生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典籍,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更是全体人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证书。因此,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核心要点: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与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在我国,广义的民法是指调整所有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票据法、破产法等。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婚姻法和属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基本原则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款的导向。《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规定在“总则编”内,其中包括“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特色凝聚。凝聚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