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私自将个人贷款利率转换为LPR,是否违法?该如何投诉?

不违法。向本地的银行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投诉,也可直接向总行进行投诉。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利率调整日,可以选择每年1月1日活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应日期调整。

2、如果有多个借款人,比如夫妻双方***同购房,需要双方都办理转换且选项一致,才能办理完成。

3、在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之间申请办理都可以,利率也不会有什么不同,都是参考201年12月公布的LPR进行换算。在3-8月间的任意一天转换,核算出的加点数值都一样。

4、参考的LPR是根据原来房贷合同的期限的,比如原来贷款合同是20年的,现在只剩下2年,在转换时也要参考5年期以上的LPR。人民银行规定,LPR的期限合同依据的是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

百度百科-贷款基准利率

百度百科-LPR

人民网-五大行8月25日起对个人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