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担保范围
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担保合同是已第三人身份介入;
2、保证合同是当事人合同另一方直接签定的合同是第一责任人,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综上所述,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以人担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