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此事?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女子生产的扣肉比较多应该贴上标签,否则就不符合关于安全生产的条件自然也就会因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而被惩罚。但从法律的衡量来说,这种违反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定实在是草率了一些,法律人似乎在这一刻失去了应该有的温度。
从法律的维护角度来看,这一行为合法
从法律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去看,这种判决似乎很合理,大妈一天可能也就卖个几百碗扣肉,这些扣肉一天能够赚到的钱很多,5万元的赔偿对于大妈来说也是随时能够掏出来的钱。大妈由于没有贴生产标签就被认为其扣肉是不合格产品,这从本质上就背离了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法官的判决里将没有贴标签就认为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最后大妈也就要赔偿消费者10倍购买扣肉的价款,赔偿5万元似乎合情合理,但是一个正常的消费者谁又会直接购买150碗扣肉呢?除非大办酒席,但案中这名消费者明显没有任何特殊需求。从普通消费者的认定去看,原告可能根本就不具备一个消费者的资格,这样判似乎有点不妥。
从法律的平衡角度来看,这一惩罚并不合理
我们在大街上总是能够看到很多熟食店,这些熟食店根本就不会对熟食何时生产进行标签说明,同时他们的进货日期也只有在进货的台账能够看到。对大妈卖150碗扣肉却被判罚5万元来看,关于大妈违反食品安全法进行生产销售的认定过于草率,我们都知道适用法律是没有问题的,但关于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必须予以合理说明。扣肉是一种传统美食,不少的商家如果做得好吃一天就能卖完,而且一天的销量高达几百碗,该大妈做的就是口碑极好的扣肉产品,该大妈没有贴标签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一种表现,这只是一种传统熟食店的生产习惯;法律是为了规范行为并且惩罚违法行为的,该大妈的行为不仅对社会无害,而且也是一种传承的体现,法官不应该这么鲁莽地认为该大妈销售的没贴标签150碗扣肉就是违法产品。所以说,从法律的温情角度去看,这种草率的认定失去了法律人应该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