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部分是否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交通事故牵扯到责任双方的理赔问题时,是不能用社保的医疗保险。但在跟肇事方私了的情况下,按正常情况治疗下可以使用医保。事后双方可就医疗费赔偿问题自行协商解决,报销部分能否获得肇事方赔偿取决于协商的结果。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报销、公费医疗报销与交通事故的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各种保险和公费医疗待遇,是受害人享有的一项福利,与损害赔偿没有关系,不能替代或抵消受害人应当获得的赔偿,不能免除侵害人相应的责任。因此,不能因为医疗费用已经为医疗保险或公费报销而影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