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小学转学籍新规定
转学的相关规定有:
1、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2、每学期开学1个月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3、小学一年级上学期、六年级下学期、初中一年级上学期、初中三年级下学期不得转学。
4、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5、学生转学还要符合转入地区的教育局相关规定等。
小学转学籍的流程2022如下:
一、转学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二、转学安排去向:
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三、申请流程:
1、转入: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章;
(3)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4)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5)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四、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学籍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