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一刀切政策怎么举报
举报疫情防控地方一刀切现象可以通过:
1、致电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直接拨打12345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在新冠疫情期间,12345市长热线提供24小时人工客服在线服务,有任何关于新冠疫情的投诉、咨询、建议都可以直接拨打此电话进行反馈。
2、在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平台上举报。在搜索引擎查找并打开中国政府网的“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平台,在此页面中找到并选择我要留言,随后点击相对应的主体的反映问题通道,并输入用户ID和密码进行“登录”,阅读《留言须知》后,在留言内容框里填写投诉问题受理后等待结果即可。
3、在国务院疫情防控线索小程序投诉举报。打开微信app,找到微信界面右下方我的选项,接着打开支付,选择页面上方的城市服务,打开手机定位/手动选择城市位置,接着就可以点击疫情专区板块,进入此界面后,选择征集疫情防控线索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需阅读国务院办公厅公告,接着点击我要留言,实名认证后,根据页面所给提示向相关部门提出诉求就可以了。
4、经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投诉。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此平台首页找到我要投诉,填入相应账号密码登录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举报内容即可。
5、通过中国政府网举报反馈。在搜索引擎查找并打开中国政府网平台,转至首页后,点击互动选项,接着选择页面中我要留言选项,阅读完《留言须知》后,补充个人信息和相应诉求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