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商标权保护

法律分析:加强商标权保护的办法:

1、未经注册的持有商标,应当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2、已经获得注册商标的,应当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积极使用商标,扩大影响力,争取升级为驰名商标,获取法律的特殊保护;

3、加强商标权保护的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