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农业的立法思想是什么?

或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何论?赀徭三旬。?《睡虎地秦简 ?法律答问》

众所周知,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在治理国家上讲究轻罪重罚,当然这并不是商鞅这个人的过错,而是当时法家思想核心内容,即用严刑峻法让民不敢犯罪。

对于商鞅重刑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也给予了高度肯定:公孙鞅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

意思是商鞅的法令是主张轻罪重罚,在重刑之下,民众就不敢轻易触犯律法,而小过失也容易改掉,如果民众小错都不犯,那么大罪也就没有了,而最终的结果就是民众不再犯罪,祸乱自然也不会发生了。

当然,这种思想在现在看来是残酷的,尤其是连坐法,那简直让人无法接受,不过在战国那个战乱的时代,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而这种重刑的思想也被秦代应用在农业生产上。

比如上述《法律答问》的记载,说的就是如果有人偷盗了不值钱的桑叶,一旦被揭发,那就要罚三旬徭役,马和牛都是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如果偷盗会怎么样呢,《厩苑律》规定: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枷),即偷马盗牛那就要被判处死刑或者上枷锁,由此可见秦律之重。

此外,秦代统治者对农业生产是很重视的,这就导致了秦代对于农业的立法很全面。

先说秦统治者的重视。

秦代统治者对于农业的重视,表现在设置各级官吏,在秦国的政治体系中,对于涉及农业生产的部分,设置专门官员,比如太仆就管理马政,而治粟内史则掌管钱粮税收,至于官吏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作用,我们下文还会详述,此处暂不细论。

再说立法的全面性。

秦代对于农业的立法几乎囊括了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对于涉及农业生产的土地、人口、粮食管理、仓储、畜牧等等方面,秦法都做出了规定,而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会受到律法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