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

1、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主体包括:国家、争取独立的民族,以及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国际私法调整各个国家间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3、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使国际法的适用范围大大扩展, 也使国际法产生了许多新内容;

4、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扩展资料:

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下列特征:

1、各国公认:这一特点使其区别于仅为少数或部分国家承认的原则。

2、具有普遍意义:这种原则适用的范围是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国际法基本原则超出了个别领域而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关系到国际关系全局性的原则,它可以贯穿于国际法的各个方面并具有指导作用。

3、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在国际社会中公认的必须绝对执行和严格遵守的,不得任意抛弃、违反或更改的国际法规范。

4、构成国际法的基础:体现为一般原则产生的基础、一般原则有效的基础、国际法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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