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 法治精神包括哪些内容

法治文化是一个大题目,理论上一般将法治文化分为三个方面,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文化学者将文化分为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属于显性文化,精神文化属于隐性文化。法律精神文化表现的是法律心理、意识、观念和思想等无形的文化。无形文化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浸润于人们的言行举止之中,弥漫于社会的方方面面。隐性文化既是显性文化产生的基础,也是显性文化存在的依靠。在此我仅就如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推进法治精神文化建设谈点粗浅体会。

由于制度文化相对精神文化,具有显性和刚性的特点,我们一般比较重视法律制度文化建设,相对忽略法治精神文化建设。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可以说初步完成了制度文化建设。但是,我国社会法治精神文化的变化与发展不能适应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变化,也就是说,制度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得到精神文化的回应和支持。正如粱治平教授所说的“制度是现代化的或近于现代化的,意识则是传统的或更近于传统的。” 制度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发生脱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