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事调解书分期付款执行时效问题

执行期为两年,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后生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民事调解书应该写明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应该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