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犹豫期 法律规定
保险犹豫期也称冷静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保险犹豫期一般为10日。
保险犹豫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道德风险,也是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一般情况下,长期的保险产品都是有犹豫期的。
保险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2、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