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审查要点
法律分析:一、审查完整性。无论我们是写文章写软文写论文什么的,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要求而不是随便我们去乱写,而完整性就是其中最基本的要求,所以招标文件的编制同样也是如此。我们首先需要审查的就是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要审查文件当中的框架是否包括了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一些内容。二、形式审查。所有的文件都应该要有相对的格式,如果格式不规范那么看着都不舒服。招标文件的封面上一般都需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发布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日期、签章(或电子章),招标文件应当包含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设计图纸等。其中重点的实质性内容则需要用特殊字体进行一个提醒显示。三、审查合规性。招标文件一定是要合法合规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采购项目可以顺利进行进行。四、审查合理性。这个需要通过招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去具体进行分析。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时主要需要从采购人的角度出发,要考虑到专用条款内容的必要性,其次要将自己放在供应商的位置,考虑到技术内容的合理性,只有这样才会提高招标的成功率。因此招标文件一定要注意细节,技术规格等相关要求不能草率决定。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及需求,必须对相关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把关,不能将拿到手的采购需求在文件中简单地复制、粘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