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公司的公章的真的,那么应该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都盖了公章,只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合同成立,如果双方又实际以此合同履行了各自的义务,那么合同已经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实际中双方盖了公章或合同章没有法人签字很正常,毕竟所有合同都得找法人签到字也需要很长时间,如果对方没有明确过没有法人签字的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那么推定为成立且生效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此外,只要证明了双方就合同签订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认为合同成立。而合同上只有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有公章已经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但是依据最高院的判例,只要盖了公章的合同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思,即使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