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名干部泄露防疫信息被立案,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近日,成都市有多名干部被立案侦查经过,得知是因为他们擅自拍照并发到私人微信群中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目前这几名成都的干部已经被立案进行审查,我们知道疫情发生以来要完成一段抗疫的胜利,需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党人员抗疫人员的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才能将疫情控制扼杀。
从而减轻疫情带给社会的影响,在此过程当中无数的干部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干部有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从而对于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此次通报的干部有四名。
分别是都江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跃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青羊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咏梅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双流区东升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怡心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德文等2人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
针对成都多名干部泄露防疫信息被立案,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中应该如何定性?
据了解,他们在参加防疫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的过程当中,擅自用手机拍照,并且通过微信将这些照片发送到私人微信群中,导致了疫情信息外漏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针对这种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我们都知道凡是在疫情期间故意捏造散布虚设疫情信息,造成社会恐慌的,都属于涉嫌散布谣言,谎称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都可以以扰乱公***秩序定性为之。
些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竟然知法犯法,在疫情期间泄露信息,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要知道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通过这样的私自传播行为方式,那么可能会引起市民朋友对于疫情的再度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