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股东,如果公司税务出现问题,股东担什么责任
公司税务出问题对公司股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方面出了问题,税局只会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欠税清缴也是由公司承担,找不到公司的股东即出资人头上的。但是如果股东滥用权利导致的税务问题,需要付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以其自有财产对外担责,并不会直接追及到股东。但是,如果作为股东没有出资到位,债权人,包括因侵权责任对公司取得债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对于税务纠纷来说,税务纠纷往往牵扯到税务的一个处理,在税务的处理过程中,股东有时候也需要参与进去,但是税务纠纷一般来说还是跟公司层面比较有关公司或股东,但也要分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因以上风险产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