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法律禁止未成年人犯罪
1]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称“犯罪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统称。
[2]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5条规定“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但是这一规定仅仅对公安机关有约束作用。
[3]当然不能违反其他有关的法律限制,例如对于性犯罪被害人的隐私保密、不得细致描写作案手法、技巧等。
[4]《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2条。
[5]杨开湘:《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95页。
[6]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起草组编:《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读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39页。
[8]身份不良行为的特点是“成人可为,但未成年人则不可为”,例如旷课、夜不归宿、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等,这些行为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明确规定的一般不良行为。
[9]触法行为即因为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
[10]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分析,参见姚建龙:《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6章。
该作者其他文章
青少年犯罪概念研究30年:一个根基性的分歧(文章出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9年 第2期)
《禁毒法》的颁行与我国劳教制度的走向(文章出处:《法学》 2008年 第9期)
反思《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的“有禁无罚”(文章出处:《政治与法律》 2008年 第7期)
美国少年司法严罚刑事政策的形成、实践与未来(文章出处:《法律科学》 2008年 第3期)
国家亲权理论与少年司法(文章出处:《法学杂志》 2008年 第3期)
废除死刑之门(文章出处:《河北法学》 2008年 第2期)
美国少年法院运动的起源与展开(文章出处:《法学评论》 2008年 第1期)
评最高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庭试点改革(文章出处:《法学》 2007年 第12期)
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的整合(文章出处:《法学杂志》 2007年 第6期)
认真对待近代犯罪学(文章出处:《现代法学》 200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