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

12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广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做出调整。

《通知》提到,广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有资金托管需求的贷款申请人,可按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不得强制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