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集采药品落实措施
法律分析:不同种类的药品可能采购模式都不一样。首先,我们需要把药品分为两个大类: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指满足居民最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药物。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早提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并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随后世界各国先后采纳了WHO的概念与建议,并根据本国的疾病谱(制定了各自的基本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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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中选药品配备和合理使用工作。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有关工作和制度的落实,确保扩面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畅通优先配备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要畅通优先配备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保证完成约定用量。
(三)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中选药品合理使用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鼓励为使用中选药品的重点患者提供药学门诊、用药监护等药学服务。
(四)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将中选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加强中选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监测。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和完善中选药品使用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药品短缺或质量问题要提前预警和及时上报。
(六)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开展医务人员宣传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争取社会公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