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履行合同的时候,当事人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就会构成合同违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之一,那么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什么?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抗辩权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有三种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出现特殊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