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以上包括本数吗

包括。

一、在民法中,《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在汉语词义的解释中,“以上”指的是位置或者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上;“以下”指的是位置或者数目不高于某一点;“以内”指的是介于一定的时间、数量、范围之中;“届满”指的是规定的期限已满、到期。“不满”指的是不充满,量不足;“超过”指的是高出、超出;“以外”指的是一定的限制、界限或者范围之外。从上面的基本含义可以得知,“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应当包括本数;“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二、在刑法中,《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据此,本文开头提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此处已满十四周岁包含十四周岁在内,不满十六周岁则不包含十六周岁。刑法中出现“以上、以下、以内”的用语一般是在以下两情况下:

1.用于刑期的规定,例如,《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这里三个月以上包含三个月,二年以下包含二年。

2.用于罚金的规定,例如,《刑法》规定,公司向股东或者社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在这里,二万元以上,包括二万元在内,二十万元以下,包括二十万元在内。因此犯本罪,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或者二十万元罚金,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九 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九十九条(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