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的规章制度
1、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法》对取得各种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教师资格的分类、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教师资格认定程度、教师资格的作用、法律责任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这种由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至少包括了三层含义:
第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也不是地方政府实行的。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第二,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实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原则规定体现在《教师法》中,其他的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体现在《教师法》授权由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由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当中。教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通适用的效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教师资格是教师职业许可,就是说自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2、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具有什么意义?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一件大事,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使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证,是依法管理教师队伍的法律手段。
依法治教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同特点与趋势。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来颁布教师资格制度,使这一制度的实施具备法律保障。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它体现着国家意志所赋予的权威性和不可抗力。依据《教师法》授权,国务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制定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条例和实施办法。这些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实施,形成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法律法规体系,为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
以上便是教师资格证的一些规章制度,请大家好好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