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的基本原则是
系统论的基本原则是:开放性、自组织性、复杂性,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
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
扩展资料
系统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地还在于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一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系统的目的在于调整系统结构,协调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
机械系统主要进行简单的输入与输出管理,系统的各个机能之间因果反应,可预测、可管理、可拆可合;有机系统主要进行元素的关联性管理,系统由多个要素集成,只要抓住系统一些关键因素,然后输入成长因素,就可促成系统成长。
可管理的复杂系统是组织和多层次嵌套的,企业所能做的就是抑制负面的蝴蝶效应,管理、加工和驾驭那些正向的蝴蝶效应;组织智商系统主要是指组织聪明的学习、思考,形成巨大的系统智能(人、环境、要素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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