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结婚有什么规定

特警结婚的规定,具体如下:

特警分两种:一种是武警部队的特警;一种是公安系统的特警。前者为现役军人、后者为国家公务人员。武警部队的特警结婚需先由军人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政治状况调查,在拿到配偶单位的回函后交给政治处,政治处开介绍信,最后,持相关材料至驻地政府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特警结婚必须满足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

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4、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并且在申请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或者二代身份都可以);

(2)男女双方当事人本人必须是没有配偶;

(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可。但武装警察(武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察,是需要进行政审的。男女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