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马工程的错误

1、物权法中因登记错误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先行赔偿,因登记人过错造成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赔偿后可向登记人进行追偿。

2、民法典》第220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