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办理属于法律案件

您好,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已发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活动。如果继承人中有去世的,也应当提供已故继承人死亡证明。

如果实在无法取得,可以考虑通过继承人间诉讼,达到房屋继承的目的。如同为第一顺位的两个继承人,其中一位作为原告起诉另一位要求各继承一半的遗产,通过人民法院拿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样,也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继承,且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由于是法定继承,那么结婚后继承该遗产的,一般属于夫妻***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是有权利分割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