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不合格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签订包工包料建房协议,发现房屋天沟渗水,故委托检测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后监管部门对剩余未使用的水泥进行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商家称商品混凝土出厂时是半成品,最终导致其强度不够有多方原因造成,如浇注、后期养护不到位等情形。其出售的商品质量合格没有问题,是原告养护不当所致。
法院认为,双方***同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