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鉴定轻微伤过后,派出所来调解双方,但另一方不去,不肯见人,这样另一方他有什么后果?
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架鉴定为轻伤,打人方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双方达成调解的,可能使其免除处罚,题目描述中“一方不去”,那么可能会导致他受到上述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导致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书具有使双方免于处罚的行政上的参考效力和一定程度上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据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得以使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免予处罚,双方签订的调解书,不仅具有民事上使双方侵权之债互相消灭的法律效力,还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为人不予处罚的参考依据。根据“禁反言”原则,应当认为公安部门调解书生效后,双方不得就关于谅解书的条款有违反行为,故不存在“反悔时效”这一说,如果双方就相关细则未规定清楚的,应当由双方***同协商解决。
综上,如果不能达成调解,行为人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