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送货写着钱数我签名了算欠条吗
对方送货写着钱数我签名了不算欠条。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算。货单和欠条不同,仅凭送货单上欠款人的签名只能证明欠款人收到了送的货,但却无法证明对方是否给付了货款。建议以电话录音方式向对方追款,并找证人在场做好录音。若对方承认欠货款,就有了有力证据。欠条没有算不算,只有是不是。自己写了欠条就是欠条,没写欠条就不是欠条。二,送货单上签名了,证明对方送的货自己已经收到,这叫做签单。三,签单不是欠条,有些情况下具欠条的效力,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先付款后发货的,货单个人签字了即表示交易已完成。如果是赠送品,货单自己签字了,表示赠送事项已完成。如果自己订购的货物是收到货后付款的,货单上自己签字了,表示货物自己已经收了,应该付款了,如果没有付款,这就相当于自己打的欠条,具有欠条欠款的法律效力。 送货单只能证明送货的事实,但是不能证明是否支付货款,所以不能等同欠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但是,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等,就写欠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