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警察吼什么,警察也是人,那么大的水,谁下去都是
第一、见死不救不是法律上的罪名,只有特定义务身份的才负有见死必救的义务,其中包括正在工作中的。如果该在休假或被停职期间,则不具备履职身份,不构成犯罪。 第二、是否是小偷不重要,是否是罪犯不是应当被救或是不被救的必要条件,更何况未经判决不能认定任何人有罪。从身份上讲,小偷掉水里和一个小孩掉水里是一样的,当然谁也不希望孩子掉水里,只是举例说明,强迫症勿究。 第三、不在岗的没有见死不救的义务。从道义上讲的话,见死必救应该是每一个人应该做的,是不是或是法官或是干部或是党员不重要,是人就应该。 第四、不是每个都必须会游泳, 而且即使会游泳, 下水救人也是很大风险的。 如果什么都不做看他淹死那属于犯罪行为 , 但是如果及时找专业救助人员处理的话, 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道德上也不应该加以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