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间借贷规定,对于出借人、借款人有哪些影响?
新的民间借贷规定,对于出借人、借款人有哪些影响?
这个问题的热度居高不下的现象背后是民间借贷市场的异常火爆和畸形发展。政府和公众对于民间借贷带来的危害诟病已久,主要是民间借贷乱象横生,给 社会 治安、金融秩序以及经济发展带来不容小觑的重大危害。
从触犯刑事法律而言,涉嫌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严重危害 社会 、经济管理秩序以及公民人身安全事项的发生。民间借贷引发的刑事犯罪在山东聊城(于欢案)掀起一个高潮,暴露了民间借贷在追逐营利层面的残酷性,同时也显示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
从民事角度而言,因为高利贷而压垮多少个家庭和私营企业,民营经济活力严重受阻,经济发展虽然高速前进,但是企业背负的担子太重,严重束缚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更有甚者,将放贷作为职业的情况大量存在。
新规的出台可以有效遏制实践中常见的乱象。
第一,无效合同。新规明确规定了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形,如果合同无效,从民事角度而言,合同无效后,依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法利息法院不再支持,出借人获取高利的目的无法实现。
第二,刑事犯罪。虚假诉讼、诈骗以及非法吸收公众罪等都是民间借贷的乱象下的具体表现。为此,如果在民事案件中,出现涉嫌犯罪情形,则法院不再处理案件,说的很清楚,就是要移送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可能会立案侦查,对相关人员定罪处罚,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第三,新规生效后,原来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如何处理和适用可见最后关于新规适用的规定。总之就是新受理的案件将依据新规判决,如果超过规定的LPR四倍的利息等将不再支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今后的民间借贷回归理性,野蛮生长的年代一去不复返。
第四,新规对担保人的责任也进行了规定,仍旧按照法律规定区分连带责任等事项。
其实,在民间借贷中存在大量的诈骗情形,也就是为了完成诈骗而事前设计套路。比如,出借给借款人十万元,约定利息、违约金和借款期限等。但是,到借款期限届满后,出借人消失,导致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从而造成逾期。此时,出借人启动设计好的套路,将借款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等占为己有。通过系列操作,职业放贷人已经达成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进而形成套路贷。
更有甚者,放贷人竟然将套路引进校园,比如校园贷和裸贷等,造成的悲剧发生。根据新规,职业放贷人涉嫌犯罪。
新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给正规的借贷公司以契机,对于有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目前可能就是弯道超车的好时机。
新规实施后,如果已经超过36%/年的利率标准的,出借人已经收入的该部分高额利息会相应的折算到LPR四倍的法定标准之中。如果新规实施之前已经支付了高额利息的话,在新规后,相信很多的出借人可能就不再起诉主张高额利息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定分止争的良好 社会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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